情人(一)
谨以此文,送给我的朋友 @花溪子 ,愿她平乐安泰。
warning:楼诚巴黎时代,文艺青年楼与支付宝诚,注意闪避雷点。
很久很久之后,明诚才发觉,上海、巴黎,与他而言,皆是换了魂灵的旧情人。
这确实是他一生中最为柔亮的时代,思想激越肉体健壮,情欲与爱欲纷纷而来,质疑与信仰崩裂拼聚然后湮于白夜。
你说,给我一个吻。你的爱人便低下他黄金的面孔翕上他白银的眼,然后虔诚地吻你。
你说,给我一把枪。你的伙伴便解下他的佩枪张开他的臂膀看你一眼,然后严守你的脊背。
你说,我能要光吗?
你的兄长沉默,而你的战友微笑。
好的呀。
1.
明诚是六个月之前到的巴黎,他只有十七岁,上预科。
房东太太很喜欢他。东方来的黑发男孩子,形容整齐纯良,礼貌而甜蜜。法文语法尚可,发音奇特,有时言不表意就扯来纸笔作鬼画符。哦,还有一点,他的胃口很棒,用餐礼仪是难得的优雅,就算每天早餐只是青酱鸡蛋和隔夜面包汤都能吃得很欢快。
这样一个来自异国他乡又瘦嶙嶙的少年完美符合房东太太对于好孩子的慈母幻想。看着乖乖窝在沙发上听广播的明诚,她嫌弃地给小女儿擦了擦鼻涕。
一天早晨明诚在餐桌上接到一封电报,愁得连鸡蛋都吃不下了。
“亲爱的玛格丽特,我的女士,恐怕我不得不搬走了。”
“不不不,您很贴心,早餐也很棒,房租价格更是实在。是我的哥哥。他要来巴黎了,我得跟他一块儿。”
“据说是疗情伤。嘿嘿。”
“索邦经济系,读博士来着。”
“您知道哪儿订的西装版型比较好吗?”
“意大利版的?挺赞。
“对了,还有荞麦皮?”
明诚正是长个子的时候,他来巴黎时做的西装已经短了。他实在是节俭,成天穿着袖子膨大的衬衫和二手的羊毛背心,就没想着过动用姐姐邮给他的大笔资金再制上两身体面衣裳。
“唉呀,我哥哥是个特别讲究的人,不是百里挑一的绝不要。成天西装革履油头粉面的,见我过成这个闲散不拘的样子又得说'阿诚呀,我们明家是不是要破产了,穿成这个样子,先正衣冠再正三观忘了是伐?'天天精神压制,不得了的人物。”
“不不不,我哥哥还算不上花花公子,更没搞出人命来。您误会了。”
明诚攥着一张纸头回了屋,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
终于将纸丢开瘫在沙发里,他长叹了一口气,笑着用手捂上了眼睛。
十二月四日。下午三点五十五分。
“大哥。”明诚站在灰色的站台上,裹着淡青色的长风衣,戴了顶圆溜溜的礼帽,两条裤腿在风里挲瑟着。他冻得鼻尖通红,两眼含泪。
明楼恍惚着紧了紧领带。来巴黎的路上,他一直处于思索与纠结中,现在他看到他了,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痛苦与质疑的了。明诚在等他,在巴黎金黄而清凉的深秋里。
他跳下火车,明诚伸出手来要接行李,明楼伸出手将他的少年搂在怀里。
“大哥?”明楼的眼镜硌在他的颈子里,冰得他一个激灵。
“长高了,阿诚。”那把嗓子比他离开上海时沉哑了些,柔柔地旋在明诚的耳蜗里。明楼的外套上残存着一些暖意与白兰地的香气,微醺。
明诚抚了抚明楼的脊梁,“您来了,我已经等了好久呀。”